日照校区各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教职员工,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政策,按照《曲阜师范大学与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政府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协议》有关规定,结合曲阜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入学
曲阜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招收我校日照校区教职工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子女、曲阜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子女入学。
每年招生前,通过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网站、全校信息工作QQ群发布公告,日照校区各单位通知相关教师按照公告要求准备材料自行申请入学。
2.转学
每年1月1日-7日,6月1日-7日,相关教师提交孩子转学申请,由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填写《曲阜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转学申请表》,并提交父母身份证、体现亲子关系的户籍证明,校区管理办公室统一审批并办理后通知家长。各单位严格审核申请教师资质。
引进人才的子女,凡符合曲阜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入学、转学条件的,不受时间限制。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日照校区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